从《周礼》来看周代的殡葬礼仪
发布时间:2020-09-14 13:58:06 浏览量:次
孔子一生都执着于“克己复礼”,其中的“礼”就是指周代的各种礼制,而成书于西周时期的《周礼》则详尽地记载了西周政治、社会、生活等各方面的礼制规范。其中这里所要说的是周代的丧葬文化。周代的建立是我国历史上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,它有着严格的封建等级制度,并用法律来规定各种礼仪制度,使得亲疏贵贱、等级差别有着法律的保护。
“贵贱有仪,上下有等”的等级制度表现在周代的殡葬礼仪上,主要有以下四点:
第一、根据死者的身份来确定死者的称呼。同是死亡,但社会身份不同,其称呼各异。如,天子死曰“崩”,诸侯死曰“薨”,大夫死曰“卒”,士死曰“不禄”,平民百姓死才直言其“死”。
第二、丧服和居丧期不同。丧服有五等,根据居丧的重要性,依次为斩衰、齐衰、大功、缌服;居丧期很据逝者的重要性也不同,时间从长到短,依次为:子为父、未嫁女为父、妻妾为夫、臣为君、诸侯为天子均为斩衰,居三年丧;儿子、未嫁女对母(含继母)三年;已嫁女为父母一年;孙为祖父母一年,为曾祖父母三个月等;男子为曾祖父母、仁叔祖父母、堂伯祖母、堂姐妹,妇女为太人的姑母、姐妹等五个月。男子为族曾祖父、族祖父族祖母、祖父族母、族兄弟,为外孙(女之子)、外甥、婿、妻之父母、舅父等三个月。
第三、逝者入殓后,还得停柩待葬。《周礼》规定:天子七日而殡,七月而葬;诸侯五日而殡,五月而葬;大夫三日而殡,三月或逾月而葬。送葬上,《周礼》也规定:“天子葬,同轨毕至;诸侯葬,明盟至;大夫、士葬,同位至;庶人葬,族党相会。”
第四、祭奠死者的祭品也需要根据死者的社会地位而定。祭祀死者的祭品有大牢(牛、羊、猪各一)、小牢(羊、猪各一),前者为君主祭祀之礼,他人不得用。
西周的殡葬礼仪,是在严格的封建等级制度下执行的,尽管这在我们看来是非常落后的表现,但那个时候却是相当的先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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